健康品类广告联盟: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推广红线
发布时间:2025-10-18 18:12:20

在健康品类广告联盟中,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推广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相关法规,以下是两者的推广红线及合规要点:

一、保健品推广红线

  1. 功效宣称限制
  • 禁止内容:
  • 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(如“根治”“100%有效”);
  • 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(如“治疗糖尿病”“抗癌”);
  • 声称或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(如“不吃会生病”);
  • 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比较(如“比药物更安全”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宣传内容需与产品注册信息完全一致,如“增强免疫力”需一字对应说明书;
  • 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  1. 营销渠道合规
  • 禁止行为:
  • 利用“会托”“医托”、专家讲课、健康咨询等方式虚假宣传;
  • 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举办线下活动未提前备案(如会议、讲座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告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电话、社群等营销渠道需提前备案,避免“模糊话术”拉客;
  • 设置保健食品专区专柜,与普通食品、药品区分销售,并标明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”。
  1. 案例警示
  • 某企业宣称普通产品具有“治疗功效”,被罚款20万元;
  • 某品牌通过微信群直播销售VC特膳片,宣称“防癌抗癌”,因无法提供证据被处罚。

二、医疗器械推广红线

  1. 广告内容限制
  • 禁止内容:
  • 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(如“安全无副作用”);
  • 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(如“90%患者康复”);
  • 与其他医疗器械或医疗机构比较(如“比某医院更先进”);
  • 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等名义推荐(如“专家推荐官”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需标明“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;
  • 处方药广告需标明“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”,非处方药广告需标明“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。
  1. 审查与发布要求
  • 前置审查:
  • 发布前需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内容审查,未经审查不得发布;
  • 审查通过后不得剪辑、拼接、修改内容,需改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查。
  • 互联网广告合规:
  • 竞价排名商品或服务需显著标明“广告”;
  • 禁止以健康科普、人物专访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(如同一页面出现商品经营者地址、联系方式)。
  1. 案例警示
  • 某医美机构宣称“仪器减肥单次减少27%脂肪厚度”,因说明有效率及使用专家形象代言被罚0.9万元;
  • 某口腔门诊部虚构“成立30年”“硕博团队”,使用患者对比照被罚4万元。

三、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共性红线

  1.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
  • 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(如儿童节目、校园周边);
  • 医美广告不得将容貌与“低能”“懒惰”等负面评价关联,或与“成功”等积极因素关联。
  1. 虚假宣传风险
  • 禁止虚构资质、专家身份或患者案例;
  • 宣传内容需真实、可验证,避免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”(如“7天瘦20斤”)。
  1. 法律责任
  • 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警告、罚款、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;
  • 情节严重者(如伪造治愈率)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222条,最高判2年有期徒刑。


健康品类广告联盟: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推广红线
发布时间:2025-10-18 18:12:20

在健康品类广告联盟中,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推广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相关法规,以下是两者的推广红线及合规要点:

一、保健品推广红线

  1. 功效宣称限制
  • 禁止内容:
  • 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(如“根治”“100%有效”);
  • 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(如“治疗糖尿病”“抗癌”);
  • 声称或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(如“不吃会生病”);
  • 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比较(如“比药物更安全”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宣传内容需与产品注册信息完全一致,如“增强免疫力”需一字对应说明书;
  • 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  1. 营销渠道合规
  • 禁止行为:
  • 利用“会托”“医托”、专家讲课、健康咨询等方式虚假宣传;
  • 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举办线下活动未提前备案(如会议、讲座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告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电话、社群等营销渠道需提前备案,避免“模糊话术”拉客;
  • 设置保健食品专区专柜,与普通食品、药品区分销售,并标明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”。
  1. 案例警示
  • 某企业宣称普通产品具有“治疗功效”,被罚款20万元;
  • 某品牌通过微信群直播销售VC特膳片,宣称“防癌抗癌”,因无法提供证据被处罚。

二、医疗器械推广红线

  1. 广告内容限制
  • 禁止内容:
  • 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(如“安全无副作用”);
  • 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(如“90%患者康复”);
  • 与其他医疗器械或医疗机构比较(如“比某医院更先进”);
  • 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等名义推荐(如“专家推荐官”)。
  • 合规要求:
  •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需标明“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;
  • 处方药广告需标明“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”,非处方药广告需标明“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”。
  1. 审查与发布要求
  • 前置审查:
  • 发布前需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内容审查,未经审查不得发布;
  • 审查通过后不得剪辑、拼接、修改内容,需改动时应重新申请审查。
  • 互联网广告合规:
  • 竞价排名商品或服务需显著标明“广告”;
  • 禁止以健康科普、人物专访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(如同一页面出现商品经营者地址、联系方式)。
  1. 案例警示
  • 某医美机构宣称“仪器减肥单次减少27%脂肪厚度”,因说明有效率及使用专家形象代言被罚0.9万元;
  • 某口腔门诊部虚构“成立30年”“硕博团队”,使用患者对比照被罚4万元。

三、保健品与医疗器械的共性红线

  1.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
  • 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(如儿童节目、校园周边);
  • 医美广告不得将容貌与“低能”“懒惰”等负面评价关联,或与“成功”等积极因素关联。
  1. 虚假宣传风险
  • 禁止虚构资质、专家身份或患者案例;
  • 宣传内容需真实、可验证,避免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”(如“7天瘦20斤”)。
  1. 法律责任
  • 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警告、罚款、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;
  • 情节严重者(如伪造治愈率)可能触犯《刑法》第222条,最高判2年有期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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